驾考改革,福音来啦

时间:2016-04-10作者:北科舟宇浏览量:4492

《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39号令)》已于4月1日开始实施。备受关注的2016年驾考改革如期落地,此次驾考新规与旧的驾考规定究竟存在哪些区别和影响呢?带着这些疑问,我们一起细数一下2016驾考规定的新变化:

一、“自主报考”来啦

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机动车驾驶业务证业务,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目前该平台已在全国28个城市上线应用,我省已上线运行。

二、驾照“自学直考”开始试点

4月1日起,自学直考将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这16个城市开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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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放宽老年驾驶人体检年龄

123号令:60周岁以上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逾期未递交将注销驾驶证。

139号令:70周岁以上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逾期未递交可以补交。

四、全国范围内可异地补领、换领、审验业务

123号令:补证、换证要回发证机关。

139号令: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不再受地域限制,驾驶人持身份证、驾驶证可以在核发地以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需办理驾驶证年度审验,没有违法记分的,当年可不办理。

五、可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123号令: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只能为C、D、E、F类驾驶证。

139号令:取消暂住地规定,居住地可考全部车型,也就是说居住地也可申领A\B类驾驶证。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在异地居住的,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需要带着身份证和住满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

六、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

139号令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C1\ C2\C3\C4\C5驾驶证。

按照新规定:1.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 C2\C3\C4驾驶证。2.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C5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也可以申请C5驾驶证。

七、境外“速成”驾驶证换领有新说法

123号令:内地居民持有境外驾驶证在内地申请驾驶证考科目一,A、B证加考科目三。

139号令:内地居民在境外取得驾驶证后,在境外居住满3个月的,回国换领驾驶证时只需考科目一;若在境外居住不满3个月,换领我国驾驶证时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八、职业驾驶教育学生可更早申领A证

123号令:24至50周岁之间可申领A2证,26至50周岁之间可申领A1证。

139号令: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在20至50周岁之间可申领A1、A2证。

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在教育部认可且具备条件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和驾驶培训教练员职业教育,设立专业招录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符合部令规定要求,并通过驾驶适应性测试的学生,用三年时间开展驾驶职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学习和企业实际驾驶实习。

九、单眼人士可考驾驶证

对于单眼人士来说,福音来啦!139号令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驶证的条款,优眼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C1\C2\C3\C4\C5驾驶证。但是,单眼视力障碍的驾驶人不能申请摩托车驾驶证。

十、关于驾驶证考试问题

1.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极大地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科目三考试。也就是说,科目一合格后,可以先约考科目三,再约考科目二。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车管所在60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值得注意的是,考生在网上预约成功后,一定要打印纸质预约凭证来参加考试,因为纸质预约凭证证明考生预约成功。如果不拿预约凭证,是不允许考试的。

2.学习科目二、科目三,须有学习驾驶证明。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会给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3.小型汽车夜考有变化。

小型汽车夜考,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间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十一、关于驾驶证注销、恢复问题

123号令:驾驶证注销了,一切从头来,重学重考。

139号令:原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非违法原因被注销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原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培训学习直接申请考试。

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十二、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处罚

123号令:C1型驾驶证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按照处理时间来判断是否注销。)

139号令:C1型车辆只要记满12分,就会被注销驾驶证。(按照违法时间来判断是否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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